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 第六章 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列报 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及相关披露 第五十一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 第五十一条 第六章 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列报 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及相关披露 第五十一条 企业取得担保物(担保物为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资产),在担保物所有人未违约时可将该担保物出售或再抵押的,应当披露该担保物的公允价值、企业已出售或再抵押担保物的公允价值,以及承担的返还义务和使用担保物的条款和条件。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