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06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