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06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净利润;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及其总额;

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金额;

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等;

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第六章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