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2020年)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一条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分出成比例责任的,企业应当在下列时点中的最早时点确认该合同组: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责任期开始日和任一对应的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点中较晚的时点;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所对应的保险合同组确认为亏损合同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