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2006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认定其为高度有效:

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该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地抵销套期指定期间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该套期的实际抵销结果在80%至125%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