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年) 第二章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第十八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第十八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 持有至到期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