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仿印邮票图案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一条 仿印邮票图案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借用仿印邮票图案的名义伪造邮票的,由省邮政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