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2014年) 第十一条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2014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举报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对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