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违法多收价款计算办法(2001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所列价格违法行为多收价款的计算办法:

抬高等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获得的多收价款=(实际执行价格-按规定等级应执行价格)×数量;

压低等级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获得的多收价款=(按规定等级应执行价格-实际执行价格)×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