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3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3年) 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