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指导意见(2014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要求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其陈述申辩意见或者组织听证。

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要求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执法信息平台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