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指导意见(2014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网上制发文书一般包括执法人员拟稿、主办处(科、室)核稿、相关处(科、室)会签、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或者经授权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人签发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