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章 销售行为 第三十二条 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销售行为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通过电话销售保险产品,可以向投保人提供纸质保单或电子保单。 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电子保单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通过有效途径确认投保人收到保单; 在官方网站上设置保单查询功能; 在保险期间内根据投保人要求及时提供纸质保单。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