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