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人身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建立人身保险公司服务评价体系,提升人身保险公司服务品质和服务效率,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人身保险行业持续健… 第二条 人身保险公司应当通过实施服务评价,建立“评价、查找、整改、提高”的良性循环机制,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质量。 第三条 人身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第四条 服务评价工作由服务评价委员会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服务评价委员会的秘书处设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服务评价委员会接受中国保监会的管理和指导,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 第五条 服务评价委员会下设人身保险行业客户满意度指数(ICSI)专家委员会,负责满意度指数测评机制的制定、评估和修订。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