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报送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的,除提交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至第(七)项以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申请表》;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报送材料清单表》;
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说明材料,包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主要特点、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分析、相应的管控措施等。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申请表》;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报送材料清单表》;
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说明材料,包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主要特点、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分析、相应的管控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