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产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的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人身保险产品。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