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2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应当积极发挥行业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的平台作用,为社会公众及保险消费者提供行业保险产品信息查询渠道。

保险公司在公司官方网站以外披露产品信息的,其内容不得与公司官方网站披露的内容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