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2018年) 第二十三条 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2018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陪审员名单逐级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