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2019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2019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共同负责解释。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