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15年) 附件:

附件: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名单

北 京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河 北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省滦平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黑龙江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

江 苏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福 建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山 东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

河 南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广 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重 庆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陕 西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陕西省渭南华阴市人民法院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