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15年) 附件:
附件: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名单
北 京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河 北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省滦平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黑龙江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
江 苏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福 建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山 东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
河 南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广 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重 庆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陕 西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陕西省渭南华阴市人民法院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