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外汇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年) 八、

八、 未经批准,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卖、转让投资额度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自备案或批准之日起1年未能有效使用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有权收回全部或部分未使用的投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