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2011年) 十二、 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给客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2011年) 人民银行 十二、 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给客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民银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十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