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六)

(六)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按规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可调回区内使用。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