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2018年) 三、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2018年) 三、 三、 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完善征信内控制度及问责制度 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对自身的征信内控制度及问责制度进行全面自建自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并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 建立征信内控制度及问责制度的报备制度。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备经本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内控制度及问责制度。运… (二) 建立征信信息安全情况报告制度。 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应按月定期向人民银行报送异常查询、违规查询、非法提供、违规使用、信用报告泄漏等征信信息安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未发生征信信息安全风险事件的… (三) 建立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自查自纠制度及报告制度。 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应建立分级监控、专项核查的工作机制,按照征信内控制度的规定,对日常监测发现的风险线索以及异常查询线索,与对应的信贷业务进行逐笔核实,从授权、审…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