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2015年) 第七条 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2015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应当将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上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因履行法定职责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的批示、函文、记录等资料存入案卷备查。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