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报告(2021年) (三)

(三) 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实质性作用,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刑事诉讼资源合理高效配置,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不断提升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上海法院积极推进“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庭审应用,推进电子卷宗“单套制”改革,以信息化手段助推庭审实质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同制定《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有效适用。江苏法院出台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指导意见,加强审判业务指导;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启动非法证据排除285次,依法宣告2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55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裁定准予撤回起诉241件,切实保障人权。浙江法院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80.6%,2019年对初犯、偶犯等3.8万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取得良好效果。安徽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发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意见,加强律师代理申诉与法律援助的制度衔接,完成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推动各项刑事诉讼制度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