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1998年) 第一章 纪律处分的原则 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1998年) 第三条 第一章 纪律处分的原则 第三条 对违反审判纪律的审判人员,应当根据其错误事实、错误性质、主观过错、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