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1998年) 第二章 追究范围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1998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追究范围 第六条 明知具有法定回避情形,故决不依法自行回避,或者对符合法定回避条件的申请,故意不作出回避决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