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1998年) 第四章 违法审判责任的确认和追究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1998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违法审判责任的确认和追究 第三十条 对涉及上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监察对象的违法审判线索,监察部门应当将有关材料报送上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