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规则(2019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刑事审判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将用警申请、提押票、起诉书副本等材料送交司法警察部门,并告知风险评估情况和相关注意事项。刑事审判、司法警察部门应当在庭审前,加强对审判安全风险和隐患的分析研判、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