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规则(2019年) 第二章 押解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规则(2019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二章 押解 第三十八条 司法警察值庭时,应当在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前进入法庭。庭审结束后,在审判人员、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离开法庭后,退出法庭。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