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错案责任追究条例(试行)(199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人民检察院错案责任追究条例(试行)(1998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严格执法、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83)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1995)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