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6年) 第二章 受理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依职权进行监督: (二)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6年) (二) 第二章 受理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依职权进行监督: (二) 审判、执行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