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6年) 第二章 受理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依职权进行监督: (一)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6年) (一) 第二章 受理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依职权进行监督: (一) 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九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