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2019年)
  3. 第四章

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2019年) 第四章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应当定期对本院制发的检察建议的落实效果进行评估。 第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检察建议的流程监控和分类统计,定期组织对检察建议进行质量评查,对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第二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制发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纳入检察官履职绩效考核。 第二十九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建议工作的指导,及时通报情况,帮助解决检察建议工作中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