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2016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对正在受理的案件,案件管理部门应当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案卷材料是否齐备、规范;

移送的款项或者物品与移送清单是否相符;

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