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2020年) 第三章 听证会程序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2020年) 第九条 第三章 听证会程序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办理需要,决定召开听证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向审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申请召开听证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告知申请人。不同意召开听证会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三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