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2014年) 第五章 复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2014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复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三条 复查终结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当是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处理的情形已经审查清楚,能够得出明确的复查结论。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