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2014年) 第五章 复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2014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复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二条 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进行的询问、讯问等调查活动,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笔录应当经被调查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捺指印。调查人员也应当在调查笔录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