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2020年) 第五章 复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2020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复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 刑事申诉案件经复查,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情形已经审查清楚,能够得出明确复查结论的,应当复查终结。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