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2020年) 第五章 复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2020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复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三条 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进行的询问、讯问等调查活动,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笔录应当经被调查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捺指印。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