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七十条

第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对非法取证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讯问犯罪嫌疑人;

询问办案人员;

询问在场人员及证人;

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调取讯问笔录、讯问录音、录像;

调取、查询犯罪嫌疑人出入看守所的身体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

进行伤情、病情检查或者鉴定;

其他调查核实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