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六十九条 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九条 对于非法证据的调查核实,在侦查阶段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由公诉部门负责。必要时,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可以派员参加。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