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零七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第十章 审查逮捕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零七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第三百零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