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四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四百七十一条 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四百七十一条 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公诉人需要为出席法庭进行准备的,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第四百七十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