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九章 侦查 第九节 辨认 第二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 第二百五十九条 第九章 侦查 第九节 辨认 第二百五十九条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 第二百五十八条 目录 第二百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