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六百一十条

第六百一十条 审查死刑复核监督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听取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意见:

对案件主要事实、证据有疑问的;

对适用死刑存在较大争议的;

可能引起司法办案重大风险的;

其他应当听取意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