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第十一章 出席法庭 第三节 速裁程序 第四百三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得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五)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 (五) 第十一章 出席法庭 第三节 速裁程序 第四百三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得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五) 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