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2015年) 第三章 涉案财物的保管 第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2015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涉案财物的保管 第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如实登记,妥善保管。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八条